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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金-陕西延安:采购中心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

2022-04-07 18:53:24

日前,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公布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收取及退还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情况。

根据公示,2021年1—8月,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采购中心)实际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%收取投标保证金,2021年1—4月,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%收取履约保证金。从2021年5月起采购中心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,从2021年9月起采购中心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。

公示显示,2021年1-8月延安市共有215家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1256.02万元,2020年底投标保证金余额为326.9万元,累计金额1582.92万元。当年退还1539.48万元,2021年底余额为43.44万元。2021年1-4月共有40家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237.3104万元,2020年底履约保证金余额为2167.042021万元,累计金额2404.352421万元。当年退还880.698201万元,2021年底余额为1523.65422万元。2021年1-12月,没收1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1万元,已上缴市级国库。

截至2021年12月底,采购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有43.44万元已到期,涉及供应商69家。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中1218.23万元已到期,涉及供应商305家。截至2022年2月底,还有66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共计40.34万元、296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共计1207.23万元,未前来办理到期退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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